關節軸承的分類:向心關節軸承、角接觸關節軸承、推力關節軸承、桿端關節軸承。
一、關節軸承根據不同的分類方法,按所能承受負荷的方向或公稱接觸角不同,分為下列各類。
1、向心關節軸承—用于承受徑向負荷,其公稱接觸角從0度至45度,按其公稱接觸角的不同,又可分為:
a.徑向接觸向心關節軸承—公稱接觸角為0度的向心關節軸承,適于承受徑向負荷。但也能在承受徑向負荷的同時,承受不大的軸向負荷。
b.角接觸向心關節軸承—公稱接觸角大于0度,但小于或等于45度的向心關節軸承,能承受徑向負荷和軸向負荷同時作用的聯合負荷。
2、推力關節軸承—用于承受軸向負荷,其公稱接觸角大于45度至90度,按公稱接觸角的不同,可分為:
a.軸向接觸推力關節軸承—公稱接觸角為90度的推力關節軸承,適于承受純軸向負荷。
b.角接觸推力關節軸承—公稱接觸角大于45度,但小于90度的推力關節軸承,適于承受軸向負荷,但也能承受聯合負荷(此時其徑向負荷值不得大于軸向負荷的0.5倍)。
二、關節軸承按其外圈的結構分為:
a.整體外圈關節軸承;
b.雙半外圈關節軸承;
c.單縫外圈關節軸承;
d.雙縫外圈(剖分外圈)關節軸承。
三、關節軸承按是否附有桿端或裝于桿端上分為:
a.一般關節軸承;
b.桿端關節軸承。
四、關節軸承按其工作時是否需補充潤滑劑分為:
a.非自潤滑關節軸承;
b.自潤滑關節軸承。
五、關節軸承按其所能承受負荷的方向、公稱接觸角和結構型式分為:
a.向心關節軸承;
b.角接觸關節軸承;
c.推力關節軸承;
d.桿端關節軸承。